平顶山市第四中学校园安保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9 09:25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四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二、采购编号:2023-11-201

三、项目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四中学校园安保服务等;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4、地点:平顶山市第四中学校内;

5、质量: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的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1月29日 8时30分整至2023 年12月05日18时00分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出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4号楼;

3、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文件时被授权人需持本公告“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的相关证明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4号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平顶山市第四中学》网站上发布。

九、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第四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49566871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六矿路与新新街交汇处北

代理机构: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630053901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飞扬路北侧QB-9号楼1-2层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