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QJ-2022-12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4 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 14 人、负责中心外围广场(总面积 165 亩),三区 S 门岗、三区东消防通道门岗、四区门岗、五区展厅门岗四个岗点以及所有室内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 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 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 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 10 米幼儿园 3 楼 3004 室);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 10 米 幼儿园 3 楼 30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 10 米 幼儿园 3 楼 3007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 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 10 米幼儿园 3 楼 3004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QJ-2022-1226
2、项目名称: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室内外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340000 元/年
最高限价: 340000 元/年
5、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共需安保人员不少于 14 人、负责中心外围广场(总面积 165 亩),三区 S 门岗、三区东消防通道门岗、四区门岗、五区展厅门岗四个岗点以及所有室内区域的安全保 卫工作;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地区现行行业规范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1 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中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者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 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6)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条 件 : 供 应 商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点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 安部门颁发的有效保安服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供第 3 条证件及证明文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 10 米幼儿园 3 楼 3004 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 南 10 米幼儿园 3 楼 3007 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 7 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395-31180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月湾湖东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南 100 米路东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1763953707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
地 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 7 号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0395-3118001
电子邮件:13162634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骐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月湾湖东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南 100 米路东 联 系 人: 常女士
电 话: 17639537071
电子邮件: 5936853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