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JZ-2022-101701号;
2、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69000元
5、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6、服务期限:一年
7、采购需求: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供应商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无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10月 18 日至2022年10 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商丘市中州路宇航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
3、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0 月 28 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路宇航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0 月 28 日上午09:00 分整(北京时间)
2、地点:商丘市中州路宇航路交叉口南500米路西。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特别声明
发现投标单位有以下行为者:
1、发现投标单位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2、发现投标单位有资质挂靠行为的;
3、发现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证件、业绩证明等)存在造假嫌疑,若不积极配合复查工作的,经核实,上述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
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因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有关行政主管部们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4、违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招标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17603706136
代理机构: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福禄路与普济路交叉口新农联邦大厦21楼2109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5518765400
发布人:京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