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1 09:49

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含联合招标人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的委托,就“2022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HNHWZB-2022-18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管理区域内安保服务。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合同先签订一年,招标方(含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保留续签合同的权利;合同期满前招标方无异议,可续签一年。

7.数量(业务承揽量需求估算):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本部105人次、郑州管理部42人次、新郑管理部38人次、新郑片烟醇化库39人次、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6人次,实际业务承揽工作量根据招标人需求变动调整。

8.服务地点:郑州市、新郑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

3.税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投标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税务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或近一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2021年或2018-2020年度经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出具2019-2021年度或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之日起;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提供审计报告若无二维码需提供原件,若为上市公司也可以提供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年度报告的网页截图(如公司上市不足三年的,以上市之年起,未上市年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信用服务-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进行查询;个人查询指南:信用中国-进入首页-个人信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并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包含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包含投标企业)

8.无行贿查询: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对存在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查询渠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行贿情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指南:进入首页-高级搜索-全文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或重名的,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9.关系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或2021年企业年报,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10.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含以上具体要求,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1.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1日起~2022年4 月15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与淮南街叉口西北角亚新投资大厦11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负责、参加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基本户证明材料、招标公告附件(承诺函)、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资格条件中信息查询和承诺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

2.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4.疫情期间可以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指定的邮箱,邮箱:hw11012021@163.com,以接收时间为准),经初步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招标文件,邮件中请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号。内容必须清晰可辩,未加盖公章或投标人准备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招标文件将通过邮件发送给投标人。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发至潜在投标申请人邮箱。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30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广发大厦12楼第 1 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广发大厦12楼第 1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含联合招标人郑州卷烟厂康复医院)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三大街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5189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威建设工程技术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南街22号院19号楼东2单元10层北2号

联系人:常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0982728

八、投诉受理

电话:0371-85518863。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第三大街9号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规范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450016

2022年4月8日


格式一:

承诺函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日

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行贿、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所述情形,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