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场所”存在“大危险”,这些隐患留不得!

九小场所具体包括
1、购物场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场(商店、市场);
2、餐饮场所:额定就餐人数100人以下的小饭店;
3、住宿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小旅馆;
4、公共娱乐场所: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
5、休闲健身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足疗、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茶社、棋牌室、咖啡厅、健身俱乐部等小休闲健身场所;
6、医疗场所: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以及床位数30张以下的其他小医院(诊所)、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
7、教学场所:床位数50张以下的寄宿制学校和托儿所、幼儿园;5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1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
8、生产加工企业:职工总人数50人以下或者设有30人以下员工集体宿舍的小生产加工企业;
9、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场所。
“九小场所”隐患多
“九小场所”虽然生产、经营面积小,人员相对较少,但是由于许多小场所是居民住宅、出租屋改造而成,有的甚至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建筑和场所只有一部疏散楼梯,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在外窗设置铁栅栏和广告牌等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问题普遍存在;受经营模式、经营实力的限制,通常在硬件设施上投入不足,容易出现可燃物多、火源管理差、“三合一”等问题;消防设施缺乏,防火间距不足,加之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高,逃生自救能力差,这是“九小场所”经常发生火灾事故的主要因素。
“九小场所”经营者注意事项
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
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场所内应保证防火间距、防火分区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应与餐厅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
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
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同时使用,电气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人走时必须“关电源、关燃气、关门窗”。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门窗不得安装铁栅栏、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拒绝“三合一”场所,严禁“九小场所”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现象。电动自行车应远离可燃物停放,电池充电时间不得超过10个小时。
牢记“四清两拆三确保”
“九小场所”及沿街门店经营者一定要对照“四清两拆三确保”要求,整改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清
一、清理违规留宿人员及留宿设施;
二、清理违规使用燃气、焚香烧纸、煤炉等明火火源;
三、清理小太阳、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四、清理在室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蓄电池。
两拆
一、拆除影响疏散逃生的金属栅栏、广告牌;
二、拆除易燃可燃彩钢板房及室内易燃可燃彩钢板隔断。
三确保
对难以清理的住宿场所:
一、确保住宿区域具备独立的疏散楼梯且首层直通室外;
二、确保住宿区域及其疏散通道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防火隔断与经营区域实施物理分隔;
三、确保住宿区域安装独立式智能火灾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进入“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时
请您不要吸烟,不要使用明火;留意消防设施器材、逃生设备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请正确使用,确保安全;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如遇火灾,请您按疏散提示标志和消防应急广播,以及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正确、快速、有序的疏散、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