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对有违法犯罪嫌疑迹象者以及对体貌特征的观察识别 | 巡逻识别、控制和处置(四)

发布时间:2022-08-18 08:53


三、对有违法犯罪嫌疑迹象者的观察识别

对下述人员要进行仔细观察识别:

已知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具有与通缉、通报对象相似的体貌特征,且年龄相一致,口音相符合,衣着和随身所携带的物品相似的人;

面带惊恐之色,疲劳困倦之意,戴大口罩和宽边黑色眼镜,或整容、化妆奇特,有意改变原面貌,企图蒙混过关的人;

以及身负刀枪伤或可疑外伤,身染血迹或污痕的人;

衣服破损严重的人;

自行车、摩托车车锁有明显撬痕的或驾驶的汽车挡风玻璃有碰撞裂痕的人。

四、对体貌特征的观察识别

对下述人员要进行仔细观察识别:

单独徘徊,匆忙进出人群的;

左顾右盼、东张西望、神色慌张的;

在重点场所,如居民区、商场、仓库、银行等地长时间张望窥视的;

鬼鬼祟祟,久久不愿离去,像是在寻找丢失物品的人;

不断接近妇女、儿童,并与之同行,疾步躲闪,表情狐疑的人;

有“迎合反应”,遇到保安员献殷勤、套近乎、递香烟,过分热情的;

对保安员的现场查问、查验特别“关注”,多方打探案情的;

接受盘问时手臂、腿脚颤抖,额头出汗,脸色发白或泛红的;

行色异常,动作僵硬(腰腿不灵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