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车辆临时停车及停放管理 | 车辆指挥(二)

发布时间:2022-06-27 13:59


二、车辆停放管理

进入管理区域的所有车辆应当服从保安员的指挥、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和禁令标志,不得随意停车、逆向行驶,以免影响管理区域的交通秩序。保安员一旦发现车辆违反规定,应及时制止纠正,引导该车辆在相应区域停放。保安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存在漏油、漏水或者车窗门未关情形时,应及时联系车主。

1.机动车临时停车

路边停车应当由保安员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紧靠道路右侧停车,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后,应立即驶离。机动车在夜间或遇风、雪、暴雨等天气停车时,驾驶人必须开启尾灯、廓灯。

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被迫停车时,由保安员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地方,并在车后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或开启危险信号灯。夜间驾驶人还须开启廓灯、尾灯或者设置明显标志。

保安员在巡查过程中接到指令或发现机动车辆临时停车时,应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根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保安员发现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或者不便于停车的地方停车时,应予以纠正,告知驾驶人可以停车的地方,并指明方向。

2.机动车停放

保安员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划的停车场或停车位停放机动车。根据停车地点是否对外开放,机动车停放可以分为公共停车场停放和客户单位内部职工(业主)车辆停放。

公共停车场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设置的供社会使用的停车场。具有公共停车场管理职责的保安员,应该做好指挥引导车辆、维持停放秩序和进出秩序、协助机动车驾驶人按序停放车辆的工作。公共停车场保安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停车场秩序,他们不负责车辆及车内财物的看管,以及因驾驶人停放车辆而造成刖蹭的纠纷解决。

对于客户单位内部停车场,保安员必须实行严格的进出登记或智能通行制度,机动车实行限速行驶,禁止鸣笛、试车、洗车、修车。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车辆停放位置应当适当、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