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习】上岗前的准备事项及目标守护方案的执行内容 | 目标守护篇(四)

发布时间:2022-05-20 15:30


三、上岗前的准备

1.提前熟悉情况

(1)守护目标的地形、性质、特点、周边的治安情况和守护的有利、不利条件。

(2)有关制度、规定及准许出入的手续和证件。

(3)哨位周围的地形、地物及设施情况。

(4)电闸、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5)电铃、电话等报警、通信设备情况及使用方法。

2.按规定着装

保安员在工作时不得出现披衣、敞怀、挽袖、挽裤腿等现象;不得背手、插手、袖手;不得边走路边吸烟和吃东西;不得穿拖鞋执勤;不得蓄长发,留大背头、大鬓角;不得留胡须、染发;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耳环和项链等。

3.携带必要的防护器具及武器装备

在目标守护勤务中,由于守护对象的重要性,负责目标守护的保安员不仅要按照相关标准配备防护用具,而且还应根据守护对象的重要程度配备相应的武器装备。

从事武装守护的保安服务公司专职保安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4.根据需要携带对讲机等通信设备

在目标守护岗前准备中,保安员一定要仔细检查携带的对讲机等通信设备。特别强调的是,在位置偏僻哨位执勤的保安员,要根据岗位周围环境和地形情况选择适用的通信设备,并对通信设备的通话性能和电量进行检查,确保其性能良好。

5.备有守护勤务登记簿

守护勤务登记簿是用来记录守护过程中发生、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的工具,是守护岗前准备的一项重要内容。保安员上岗前一定要检查登记簿和书写工具,以便在执勤过程中能够及时、真实地做好勤务记录。

四、执行目标守护方案

1.对出入目标部位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或转运的物品进行验证、登记,严禁客户单位外部无关人员进入。对来访人员要礼貌接待,及时与被访部门或人员联系。

遇有无关人员违反规定强行进入目标部位的,如系客户单位人员应好言相劝,经劝阻不听的,则要报告客户单位;如系外来人员则要坚决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而强行闯入的,要迅速报告客户单位。

2.指挥、疏导出入目标部位的车辆,维护目标部位出入口的正常秩序。遇有外来车辆、无证车辆强行进入目标部位的,要先示意停车;对不听指挥强行闯入的,应当记下车辆颜色、车型、号牌等特征,迅速报告客户单位,同时通知监控、巡逻等岗位的保安员密切关注该车,跟踪其去向。

3.按照指定的路线在目标部位巡逻检查。目标守护是集出入口守卫、巡逻、技防监控等多种保安业务于一体的一种勤务方式。

对于守护区域较大的目标部位,在做好出入口守卫工作的同时,保安员要按照规定的守护勤务方案进行巡逻,确保目标部位的安全。

在巡逻工作中,巡是手段,即通过巡视、查看,发现有无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要采取相应措施,并视情况报告或报警。

4.协助客户单位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在守护过程中,保安员如果发现目标部位内存在安全隐患,要报告客户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