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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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是否专门针对小微企业 |
预留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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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B-TP-202610001-01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保安服务项目1包 |
496000.00 |
是 |
496000.00 |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鹤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保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仅需提供“投标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及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仍按上述2(一)至(五)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服务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09时53分 — 2026年10月1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楼13楼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指定地点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楼1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龙门大厦北楼13楼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鹤壁市政府采购协会》(https://hbszfcgxh.com)上发布
其他补充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