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10:03

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CD-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光明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3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口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日。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河南省省外企业须在安阳市公安局备案或成交后签合同前办理备案手续。

A、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B、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C、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7010800分到202607071730

获取方式: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方式: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售价:600/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131500

递交方式: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7131500

开标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CD-2026-010

1.2项目名称: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

1.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阳市光明中学校园安保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校园保安服务。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6服务期:服务期12个月,服务期满后,服务效果良好经采购单位研究并认可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但总服务期最长不超36个月。

1.7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和采购人项日需求。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河南省省外企业须在安阳市公安局备案或成交后签合同前办理备案手续。

A、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B、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C、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671日至202677,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迎宾小公馆7号楼17楼。

3.3方式:持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①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4售价:600/份。

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67131500(北京时间)

4.2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首次响应文件开启

5.1时间:20267131500(北京时间)

5.2地点:安阳市市民之家负一楼A126房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期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光明中学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2-2216212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子岗

联系方式: 1523723924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光明中学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兴泰路北头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372-22162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峰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安阳迎宾小公馆7号楼17

联系人吴子岗

电 话: 15237239242

电子邮件: 5232299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