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6-372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外包服务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中原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保安外包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提供24小时全天候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及标准;
第二标段: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仓储物流园、厂房产业园、住宅公租房、商务办公楼等类型项目保安外包服务,根据实际需求安排提供24小时全天候安保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及标准。
注: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5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第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保安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者合同章的合同协议书)。
3.4财务、纳税及社保要求: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对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查询遗漏等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1日,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g.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鸿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财富广场4楼A110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618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邮箱:xingdadailibu@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亚东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财富广场
电话:13223712350
邮箱:914288595@qq.com
2026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