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9:04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按照《河南省税务系统简易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CT26-LY-ZB-02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84.5万元/

最高限价:84.5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年)


包最高限价(元/年)


1


HNCT26-LY-ZB-020


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845000.00


845000.00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该项目是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主要为该局县局机关:提供①综合服务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③物业区域清洁卫生服务④物业区域安全保障及秩序维护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⑤特约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和考核,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5.4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新安县税务局。

5.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5.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评审采购文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评审采购文件

1.时间:20260317日—20260323日,每天8:30-12:00时,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进行报名。

4.售价:评审采购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60327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新安县税务局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南京路6

联系人和电话:张女士、0379-6558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春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1202

联系人和电话:刘女士、0379-6991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