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项目部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三门项目部安保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050C11506BD/HDGC-FW-GKZB-25-0199
2.2项目名称:三门项目部安保服务
2.3项目概况:
为了确保三门项目部的人员财产安全,需要相关安保服务人员,以保证设备设施及材料保护、消防检查、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证件管理、治安交通管理、人员及车辆出入控制等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和项目建设秩序。
2.4招标范围:
CNPE三门核电5/6号机组项目安保服务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5#、6#机组三期施工作业区消防及应急巡逻、门卫服务、守护服务、监控值班服务、巡逻服务、应急处置;员工生活区的门卫服务、守护服务、巡逻服务;现场办公楼的门卫服务、守护服务及外租场地保安消防服务工作等。
2.5项目地点:
三门项目部现场。
2.6服务期:
2025年5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中指定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苁。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否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
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具有近五年(2020年1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包括已完成或已签合同正在执行的安保服务项目),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范围页,签字页)。
(7)其他要求:
主要人员资格应满足: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安保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要提供公司任命书或者能够证明担任安保经理的合同复印件等),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三门项目部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5年2月20日14:002025年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8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_“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1层。
联系人:李雯/程宝
电话:010-80939764、13683369751/15030309691(工作日请打座机)
电子邮件:liwen@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投标人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入: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