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7:58

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JD<2024>01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区域综合秩序管理服务。服务范围位于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区域,包括龙门石窟景区西北服务区六米路、生态林、大石门至龙门桥(含)、漫水桥、佛前东路、迎宾大道。主要负责上述区域内全天24小时值守、巡逻、秩序维护,应急事件处理,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稳定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供应商须在公安机关备案,(响应文件中须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31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2.1.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2.2.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秩序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编号:HNJD<2024>01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4.8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区域综合秩序管理服务。服务范围位于洛阳龙门石窟景区外围区域,包括龙门石窟景区西北服务区六米路、生态林、大石门至龙门桥(含)、漫水桥、佛前东路、迎宾大道。主要负责上述区域内全天24小时值守、巡逻、秩序维护,应急事件处理,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稳定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等;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5.3服务期:3个月;

5.4资金来源及磋商控制价:自筹资金;服务费总价64.8万元,日常秩序维护人员每人每月综合单价2600元,节假日用工每人每天综合单价180元。

6、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供应商须在公安机关备案,(响应文件中须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1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及方式:

2.1.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2.2.现场获取,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09时30分。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5室(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三楼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98275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9-60112836

电子邮件:1393790189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